根据2023年红河州普通高中招生情况,全州招生计划为 46396人,较上年增加2446人。具体分配如下:
第一批次 - 计划招生 800人
,包含州一中800名、蒙自一中等6所学校招生;
- 其他学校(如蒙自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未录满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第二批次录取。
第二批次
- 计划招生 5600人,由蒙自等北部7县市第一高级中学承担,面向全州招生。
第三批次
- 计划招生 580人,由个旧三中等7所学校承担,面向南部6县择优录取。
第四批次
- 计划招生 22275人,全州31所公办、民办学校参与,为全州招生计划主体部分。
定向计划: 州一中实验中学定向计划300名,分配至全州初中学校未完成计划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州民族高级中学、蒙自一中等学校也有定向招生计划,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严格遵循“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3年官方公告,其他年份招生计划请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