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学录取标准根据学校类型和招生计划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录取成绩等级要求
最低总成绩等级 - A等及以上:
市二中、市三中、一中、四中、八中、外国语学校、十四中、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等示范性高中录取。
- B等及以上: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等部分示范性高中录取。
- C等及以上: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录取。
单科成绩要求 - 指令性计划:
单科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其他示范性高中录取。
- 指导性计划:单科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其他示范性高中录取。
二、其他注意事项
招生计划与分数段
- 不同学校、校区(如普通班、特长生、地段生)的招生计划和分数段存在差异。例如,2023年二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成绩为A+(2A+4A),而特长生为A(1A+5B+),地段生指令性计划最低录取成绩为A(4A2B+)。
- 非南宁市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市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
录取规则
- 先按总成绩等级排序,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最高等级数量排序;若最高等级数量相同,则按次一等级数量排序,依次类推。
三、参考信息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2-2023年南宁市中考录取情况,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建议考生关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或招生学校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招生计划和分数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