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填写其他学历材料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基本原则
真实准确:
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夸大。
按时间顺序排列:
从高到低列出学历经历,优先填写最高学历。
二、具体填写要求
学历层次与性质
- 明确标注学历层次(如本科、研究生等),并区分全日制与在职教育。
- 国外学历需注明国家、学校名称及所学专业。
证书与学位
- 同步填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如“大学理学学士”)。
- 无学位者按实际学历填写,有学位者需分栏注明。
学习形式
- 全日制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在职学历填入“在职教育”栏。
- 党校学历统一归类为“在职教育”,并在学历前标注“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
特殊情况处理
- 1970年前入学的毕业生可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 同一学历获得多个证书时,需分栏详细说明。
三、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需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并保留证明材料。
填写时注意区分“最高学历”与“其他学历”,避免混淆。
以上规范适用于干部任免审批等正式场合,其他场景可参考类似原则调整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