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学历和经历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和要点:
一、学历填写规范
最高学历原则 填写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如本科、硕士、博士等,无需重复填写较低学历。
学历类型明确
需具体标注学历类型,如“本科”“硕士研究生”等,避免模糊表述。
学习经历完整
- 包含入学时间、结束时间、学习单位、专业/学科名称及学习形式(全日制/在职/函授等)。
- 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需注明具体学习形式,并附上学历证明。
党校学历特殊处理
通过全国教育统考录取的研究生,按“党校本(专)科”或“党校本(专)科函授”填写。
学习成果佐证
如获得学位,需同时填写学位名称(如理学学士、工学硕士)。
二、经历填写规范
教育经历
- 按时间倒序排列学历,包含上述学历填写要求。
- 1970-1977年入学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填写“大学普通班”。
工作经历
- 需明确单位名称、职位、工作内容及成果,突出与岗位相关的经验。
社会实践活动
参与学生会、社团活动或社会调研等经历,需说明角色、贡献及所获荣誉。
培训经历
仅记录通过正规培训取得的资格或证书(如外销员、报关员考试),不作为学历填写。
三、其他注意事项
真实性与完整性: 所有信息需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一致,避免虚假或遗漏。 格式规范
时间统一性:学历学习时间按入学时间先后排序,避免混淆。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干部履历表中学历与经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