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长给的现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需结合赠与时间、是否明确指定受赠人及是否有书面协议等关键因素进行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婚前赠与
明确指定受赠人 若父母在子女婚前明确表示该现金为个人赠与,并签订书面协议注明“仅限受赠人使用”或“属于受赠人个人财产”,则该现金属于受赠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
未明确指定
即使未签订书面协议,但现金用于子女个人发展(如教育、购房等),法院通常也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后赠与
明确指定受赠人
若父母在子女婚后明确表示该现金为个人赠与,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如书面协议、转账备注等),则该现金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未明确指定
若未明确说明只赠与一方,且现金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则该现金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产,除非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财产区分: 货币作为种类物,需通过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赠与对象及用途,避免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 遗嘱优先
建议父母在赠与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以减少纠纷。若存在争议,可提供证据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