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历的填写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和注意事项:
一、学历层次划分
学历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层次顺序填写,从最高学历开始,依次为:
研究生 (硕士、博士)本科
大专
中专
高中
初中
小学
注意: 未达到研究生学历的应填写“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等完整表述,而非仅写“本科”或“硕士”。 二、学历与学位的对应关系 本科
硕士:学历填“硕士研究生”,学位填“硕士”
博士:学历填“博士研究生”,学位填“博士”
无学位:若仅持有学历证书(如专科、本科结业),需在学位栏填写“无学位”
三、特殊情况处理
无学位但完成学业 若通过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获得学历但未取得学位证书,需在学位栏填写“无学位”。
多重学历与学位
若同时拥有学历和学位,需按最高学历对应的学位填写(如本科学士、硕士硕士等)。
非全日制学历
包括函授、网络教育等,需在学历栏注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型。
四、填写规范
格式要求: 学位需在学历后用顿号分隔,例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 最高学历优先
党校学历:通过全日制学习的党校学历需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的填入“在职教育”栏。
五、示例参考
| 学历 | 学位 | 填写示例 |
|------------|------------|------------------------|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 |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硕士研究生,文学硕士 |
| 本科 | 学士 | 大学本科,文学学士 |
| 大专 | 无学位 | 大专,工科专业 |
六、注意事项
1. 信息需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保持一致,若证书遗失需声明。
2. 若在岗人员学历提升,需在简历中体现最新学历信息。
3. 不同单位对学历学位的填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学历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