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单价的确定是工程造价计算的核心环节,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下是确定材料单价的系统方法及关键要点:
一、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国内采购:
以出厂价格为基础,若存在多种价格(如不同厂家、规格),需按供货数量比例加权平均。
国外采购:
需扣除关税、增值税等税费(不含税),价格达买方边境或指定地点并完成所有手续后确定。
二、运杂费
包括材料自来源地到工地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等:
国内运输:按实际运输距离和方式(如公路、铁路)计算,需区分“两票制”(分别提供销售和运输发票)和“一票制”(合并金额开具发票)。
国际运输:包含港口费、保险费、过境费及增值税(按适用税率9%或3%扣除)。
三、运输损耗率
考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损耗(如装卸、堆放损耗):
计算公式:
$$
text{运输损耗费} = (text{材料原价} + text{运杂费}) times text{损耗率}
$$
损耗率通常为1%-3%,具体根据材料特性确定。
四、采购及保管费
包含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及仓储损耗:
计算公式:
$$
text{采购及保管费} = (text{材料原价} + text{运杂费} + text{运输损耗费}) times text{费率}
$$
费率一般为1%-3%,需考虑仓储条件和管理成本。
五、综合单价计算公式
将上述费用综合后,材料单价计算公式为:
$$
text{材料单价} = (text{材料原价} + text{运杂费}) times (1 + text{运输损耗率}) times (1 + text{采购保管费率})
$$
增值税处理:若材料原价或运杂费为含税价,需先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六、其他注意事项
市场波动:
价格受供需、原材料成本、汇率等因素影响,需定期更新。
特殊费用:
如包装费(自备包装需摊销)、保险费、关税等,需单独计入。
计价依据:
建议采用国家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确保真实性和竞争力。
通过以上步骤,可系统确定材料单价,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基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