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款未收到”的记账处理,需根据业务性质和款项性质进行区分,具体分录如下:
一、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款项未收
确认收入时 (货物已发出或服务已提供,但款项未收) - 一般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 quad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 quad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应收账款$$
二、预收款项未转销
预收货款时
(客户提前支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预收账款$$
发货时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quad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补付货款时(客户后续支付)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预收账款$$
三、其他特殊情况
代垫费用未收回
若企业为其他单位垫付费用(如包装费、运杂费),
$$借:应收账款 quad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应收账款$$
采用分期付款或融资性质交易
若购买方分期付款或交易具有融资性质,需按现值借记“长期应付款”和“未确认融资费用”。
四、注意事项
收入确认时点: 通常在商品发出或服务提供时确认收入,但需结合合同条款判断。 增值税处理
账务调整:若发生坏账,需计提坏账准备,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quad 贷:应收账款$$ 。
通过以上分录,可有效规范未收款项的核算,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