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开票如何交税的问题,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业务场景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未开票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收入”栏如实填报。若后续补开发票,需用负数冲抵原收入,但需注意自2018年3月1日起,未开票收入不得以负数形式申报。
申报与纳税流程
- 每月1-15号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报,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6小时内完成缴费;
- 需确保申报数据与纸质资料一致,否则可能影响纳税信用。
二、小规模纳税人
填写申报表
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入增值税申报表第一栏“应税销售收入”,无需单独列示。
特殊场景处理
- 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或服务,需在申报表第10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报销售额;
- 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选择“适用税率”而非“免税开票”。
三、注意事项
进项发票认证
未开票收入对应的进项发票需在申报期内认证,否则无法计入期末待抵扣税金。
税务合规风险
- 未开票收入不纳税但需申报,否则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 若客户拒绝开发票,需按13%(2025年现行政策)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政策依据
以上方法基于2025年最新增值税政策,若涉及特殊行业(如出口业务),需额外关注专项规定。
建议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确保申报准确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