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记入的会计科目需根据业务性质和结算阶段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收到工程款时的会计处理
未开发票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工程结算-工程进度款
说明:此时款项已实际收到,但尚未提供发票,因此暂挂于"应收账款"科目。
已开发票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说明:款项已收到且已开具发票,收入确认的同时需结转增值税。
二、支付工程款时的会计处理
支付在建工程款项
借: 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说明:用于工程建设的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支付其他费用(如材料、劳务)
借: 应付工资/库存材料
贷: 银行存款
说明:支付给供应商的直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科目。
三、工程完工后的处理
工程完工且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说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工程完工结算
借: 工程结算
贷: 应付工程款(或"银行存款")
说明: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单对冲"工程施工"科目余额。
四、注意事项
发票管理: 开发票是收入确认和增值税抵扣的关键依据,需及时开具。 科目设置
税务合规:不同地区对工程款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不同,需根据具体政策执行。
通过以上分阶段处理,可确保工程款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