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历选调生的定级规则如下:
一、基本定级标准
试用期定级 硕士研究生选调生试用期结束后,通常定级为 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
直接定级情况
部分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可直接定为副科级,无需经历试用期考核。
二、晋升条件
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 2年(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满足条件后,在职数范围内可安排为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
三、特殊情况说明
中央选调生: 硕士研究生通常定副主任科员,与地方选调生标准一致。
职级并行制度:博士研究生可定正科级或副处级,但硕士研究生仅限副科级。
四、注意事项
具体级别可能因地区政策或单位需求略有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职级晋升后,实际行政级别与职级可能存在差异(如副科级对应行政级别为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