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手法的判断主要依据其核心特征:不同感官间的感觉转移与互通。以下是具体判断方法:
识别感觉挪移 通感通过语言将一种感官的描述转移到另一种感官上,例如用“清香”(嗅觉)比喻“歌声”(听觉),或用“闹”(听觉)形容“春意”(视觉)。
判断是否为“以感觉写感觉”
通感的核心是“以感觉写感觉”,即用描述甲感觉的词语来表达乙感觉,如“光亮”(视觉)与“响亮”(听觉)的关联。
分析语言形象性
通感通过感觉互通增强语言的生动性,例如“颜色似乎有温度”“声音似乎有形象”,使抽象事物具象化。
结合文学语境
需结合诗歌或文章整体意境判断,如朱自清《荷塘月色》中“清香”与“歌声”的互通,既符合嗅觉与听觉的挪移,又强化了月夜的静谧与悠扬。
注意事项:
避免将普通比喻或并列描述误判为通感,例如“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虽涉及听觉与视觉的关联,但属于直接描写而非感觉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