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费用的结转需根据费用类型(如管理费用、销售成本等)分情况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管理费用暂估结转
暂估入账 未收到发票时,借记“管理费用——暂估”,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票到账冲回
收到发票后,用红字分录冲销暂估:借记“银行存款”(红字),贷记“管理费用——暂估”(红字)。
实际发生费用调整
计算准确金额后,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销售成本暂估结转
暂估入账
未收到发票时,借记“库存商品(估价)”,贷记“应付账款——暂估价”。
销售时结转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估价)”。
发票到账调整
- 冲销暂估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估价)”(红字),贷记“库存商品(估价)”(红字)。 - 按实际成本结转
三、通用处理原则
月末结转:无论费用类型,均需在月末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暂估处理,确保当期损益准确。
发票冲销:收到发票后必须及时冲销暂估记录,避免重复计账。
成本调整:实际成本与暂估成本存在差异时,需通过红字分录调整结转成本。
注意:不同企业可能根据具体业务场景调整分录科目,建议结合财务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