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被公司发现后,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无需赔偿的情况
存在欺诈行为 若员工以虚假学历骗取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已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需支付员工实际劳动期间的工资,但无需额外赔偿。工资标准可参照同类岗位或单位平均工资确定。
二、用人单位需赔偿的情况
若员工学历造假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如培训成本、业务损失等),公司可要求员工赔偿,但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金额及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未支付劳动报酬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支付赔偿金。 总结:
学历造假属于用人单位过错的情形,通常无需赔偿;若员工存在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