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本上填写学历信息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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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的规范填法
大专学历:应填写为“大专”。
大学本科学历:应填写为“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统一填写为“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统一填写为“研究生”。
成人高等教育:如电视大学应填写为“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考试应填写为“自考大专毕业”。
党校学历:分别填写为“中央党校”或者“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大学)。
省社科院:填写为“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
学位的规范填法
学位主要填写为“学士”、“硕士”、“博士”。如:“教育学士”、“工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填写时,不能去掉学科,如“文学学士”不能简单写成“学士”。
填写注意事项
户口本的学历填写应以实际学历为准,真实学历记录在个人档案系统中。
如果需要修改学历,需要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修改。
户口本是记载住户人口信息的法律文书,文化程度栏可填最高学历,按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级填写。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范填写您的户口学历信息,并在需要修改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