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的职位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具体取决于其是否兼任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岗位 - 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体系中的副高级职称,需通过教学、科研等能力考核,对应事业单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 例如:中学高级教师可担任学科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等专业技术职务,负责课程设计、教学改革及指导青年教师。
行政职务(需兼任时)
- 在学校中,高级教师常担任行政角色,如校长、中心小学校长等,这类职位在乡镇行政架构中可类比为股级。
- 具体职责包括学校管理、教学规划、教师团队建设等,部分优秀校长可通过特别提拔晋升为乡镇副科级干部。
总结:
高级教师的核心职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但实际工作中常兼任行政职务,其行政级别需结合具体岗位和地区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