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高职单招政策,综合近年官方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政策框架
招生对象 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符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条件。
考试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模式,总分为500分:
- 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
-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200分):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需求命题,考察实践操作能力。
录取原则
- 遵循“五统一”原则: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 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规则,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双上线后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与比例
计划占比: 高职单招计划数占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总数的55%-70%,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 报名时间
三、录取照顾政策
加分与免试 - 民族地区加分:
需满足连续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就读经历;
- 技能竞赛获奖: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获得者、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可免试录取;
- 体育赛事获奖:全国体育比赛前6名、省级比赛前3名考生可申请被1所院校专科专业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 部分院校可能根据专业需求设置专项计划,具体以招生计划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录取后不可更改志愿: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专业类别匹配:中职类考生需按高考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填报志愿。
以上政策综合了近年官方文件及招生指南,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