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考志愿填报中“姓名”的填写要求,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填写规范
与身份证一致 姓名必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包括汉字、字母及特殊字符(如身份证末尾的“X”需大写)。若户籍姓名与学籍姓名不符,需以户籍姓名为准,并在学籍系统中办理变更手续。
格式要求
- 顶格连续填写,字与字之间不留空格。
- 全称为主,若考生有第二姓名(如乳名、曾用名),需在“考生特征”栏注明。
二、特殊情况处理
少数民族考生: 需在“民族”栏准确填写少数民族名称,部分考生可能享受专项政策,需提前向市招考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外籍或港澳台考生:需在报名时选择“外国籍/港澳台考生”类别,并由学校统一提交特殊证件类型(如护照、港澳通行证)。
三、注意事项
信息核验:
填报前务必核对电子学籍与户籍信息,避免因信息不一致影响后续流程。
志愿匹配:
部分院校对姓名拼音有要求(如80个半角字符),需确保志愿表中的姓名拼音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四、示例
若考生身份证信息为:
姓名:张三(户籍姓名)
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1234(末尾“X”大写)
填写方式:
姓名栏:张三(顶格填写)
身份证号栏:110101199001011234(完整填写)
建议考生在填报前仔细阅读《长春市中考报名指南》或咨询学校教务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