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暖费用因地区、学校类型、供暖方式及政策差异较大,具体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信息:
一、学生取暖费用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 - 生均取暖经费为85元,不足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
- 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
- 部分学校实际执行生均120元/79天(约100元/生每供暖季)
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大学)
- 无统一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例如: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每生每供暖季300元
- 其他学校可能参考居民住宅价格(如西安市雁塔校区教学区0.228元/㎡·天,合6.84元/月)
- 部分学校对寄宿制学生按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经费
二、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非居民用热(如商业建筑、出租宿舍):按建筑面积36元/㎡收取
居民住宅生活性用热: 综合单价66元/㎡/年(非居民用户7元/㎡/月) 取暖设备维护成本
三、地区差异示例
西安市:
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取暖经费85元,寄宿制200元
高中生可能按居民价格执行(如0.2131元/㎡·天)
河北省:
基础生均取暖经费85元,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每生每供暖季300元,教学区0.228元/㎡·天
四、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规定生均取暖经费85元
部分城市(如西安)执行非居民用热价格上限5.8元/㎡/月
建议具体咨询学校财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