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见习工资的数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比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见习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学历差异
部分地区对不同学历见习生设有差异化的岗位工资标准,例如:
- 博士:845元/月
- 硕士:770元/月
- 本科:685元/月
- 大专:655元/月
- 中专:590元/月。
二、地区差异
具体数额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
二类地区(如浙江)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通常不低于该标准的80%;
一类地区(如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见习补贴可能更高。
三、其他影响因素
岗位性质
实习岗位类型(如教学见习、企业见习)可能对应不同薪资标准。
单位政策
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提供额外补贴,例如:
- 基础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综合补贴:含商业保险、交通补助等。
特殊群体
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特定群体可能享受最高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0%的补贴。
四、工资构成
见习工资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按上述标准发放;
绩效工资:部分岗位可能包含;
津贴补贴:如交通、餐补等;
保险补贴:部分岗位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总结
学校见习工资范围大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120%,具体取决于学历、地区、岗位及单位政策。建议见习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阅读薪资条款,并保留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