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省直社保转为灵活就业社保,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办理职工社保停保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
需与公司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取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单位办理停保:
单位需携带离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完成个人账户减员操作。
二、转移社保关系
选择参保地:
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
提交材料: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备案: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
三、选择社保种类与缴费方式
缴费类型: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或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
按20%比例缴纳,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缴费基数:
自主选择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
支持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
四、注意事项
权益衔接:
若需当月继续缴费,可提前向银行申请代扣,或到社保机构办理缴费;
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转移限制:
省内转移一般无需办理手续,跨省转移需在转入地提出申请。
五、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全部费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