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业积分的计算主要依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具体规则如下:
一、合法稳定就业积分
社保缴纳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 2分
,最高不超过50分。
住房公积金
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满1年计 2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积分
居住证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 8分。
产权住房
- 合法产权住房:20分
- 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居住地转移
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计 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其他加分项(部分示例)
年龄: 18-30岁30分,31-40岁20分,41-45岁10分; 教育背景
行业及区域政策:专业或工种紧缺、行业重点发展行业、区域政策导向区域等可额外加分。
四、积分计算示例
某申请人在广州就业3年,缴纳社保2年,居住证满2年,且居住地未转移,则总积分为:
$$2 times 2 (text{社保}) + 2 times 2 (text{居住证}) = 8 text{分}$$
五、注意事项
积分制指标体系由广州市官方定期更新,具体分值以最新政策为准;
各项指标需同时满足,总积分满150分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排名。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具体以广州市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