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志愿填报时户口本的填写,需根据户籍类型和当地政策规范操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原则
户籍所在地优先 以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即身份证上登记的家庭住址。
户口迁移处理
若考生已将户口迁至学校,则填写学校地址。
二、户籍类型选择
农业户口: 未进行户改或户改后未迁移户籍的,填写"农业户口"或"农村户口"。 非农业户口
统一居民户口:若当地已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按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三、填写格式要求
需按照 省份→城市→县(区)→乡镇的顺序填写完整地址,例如: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XX村XX号(农村)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XX街道XX号(城市)
注意:
若户籍信息变更,需以最新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准;
若存在多个户籍,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作为生源地。
四、特殊情况处理
户籍迁出未迁入学校:直接填写原户籍地址;
跨省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分别填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确保户籍类型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录取;
邮政编码填写:
按户口本上登记的邮政编码填写,确保录取通知书投递准确;
政策咨询:
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建议联系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招生政策及户籍管理规定,考生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