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校拖延发放工资,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一、协商与内部解决
与学校沟通 首先尝试与学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协商,了解拖欠原因及解决时间表,并要求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行政投诉与仲裁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电话投诉: 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热线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 在线投诉
- 书面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将裁决用人单位履行义务,若逾期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法律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若仲裁结果不满意或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工资、赔偿金及利息。
- 特殊情况下(如拖欠劳务报酬),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四、其他维权途径
工会介入: 通过学校工会组织协商解决,工会可代表劳动者与学校沟通。 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仲裁程序相对快捷且费用较低。若仲裁失败,再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维权过程中需保留好所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沟通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