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通过系统性措施解决就业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
精准确定对象范围
包括大龄失业、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人员及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者。各地需根据经济状况动态调整认定标准,实现应纳尽纳。
畅通申请认定渠道
推广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将申请关口下移至街道(乡镇)、社区(村),实现“家门口”服务。
动态掌握帮扶需求
依托就业信息一体化平台,全周期记录援助对象就业状态,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实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
二、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
企业吸纳就业优惠
对吸纳援助对象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创业与就业补贴
- 对自主创业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对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
- 对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的给予岗位补贴。
与社会救助衔接
建立就业援助与基本生活救助的联动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加强分类精准帮扶
个性化方案设计
根据援助对象特点,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服务。
岗位匹配与跟踪服务
建立岗位清单,结合援助对象需求匹配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等,定期评估就业适应情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四、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
部门协同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需加强政策制定、资金保障、信息共享等协同配合。
全过程监管
严防资金滥用、信息造假,确保政策执行规范高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以上措施,就业援助系统化地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既注重政策支持,又强调精准匹配与动态管理,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的就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