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遗失后的补发流程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办理,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步骤:
一、补办前提条件
确认协议状态 若就业协议书已由学校签发,需先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若单位已签发,则需先与单位协商解除或重新签订。
材料准备
需携带以下材料:
- 报纸原件(登报声明作废);
- 系部审核同意的书面证明;
- 身份证、毕业证等辅助证明材料。
二、补办流程
登报声明作废
在省级或学校指定报刊(如《甘肃日报》)发布遗失声明,声明中需注明“该生就业协议书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部分学校要求登报一周后无异议方可补发。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学校招生就业办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补办申请。若学校未发协议,需先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补发。
审核与公示
学校审核通过后,会在就业推广主页公示3天,期间接受用人单位和同学的异议。无异议后,学校会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新协议生效
补发的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与后续劳动合同的衔接。
三、注意事项
时间限制
部分学校要求在协议遗失后1个月内补办,超过期限可能影响就业流程。
信息变更处理
补办协议时需确保个人信息与原协议一致,若发生变更需同步更新。
法律风险提示
若协议中存在重大条款争议,建议补签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协议补签: 若单位同意补签,可直接与单位重新签订协议,无需学校介入。 档案转移
建议优先联系学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流程,不同地区或院校可能存在差异。若涉及跨地区就业,还需咨询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