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后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完成就业或失业登记 需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 补充材料
- 无业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 学生需提交毕业或肄业证明;
- 离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及职工工作档案。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登录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如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数智人社”等),按指引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 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就业创业证申领”模块,上传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并提交。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政务服务部门提交申请。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后现场制证。
三、特殊情况处理
跨地区跳槽: 在新的就业地申领,无需回原户籍地。 无单位人员
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重新提交。
四、注意事项
证件效力:《就业创业证》与《就业失业登记证》功能相同,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创业扶持等政策。
信息变更:办理前需确认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居住地)与身份证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跳槽后即可顺利办理就业创业证,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