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解约的表述需根据具体场景(如三方协议、劳动合同等)调整,核心要点包括解约原因、程序及后续事项。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一、解约原因说明
协商一致: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协议,需明确说明解约意愿及协商过程。
个人原因:
如岗位调整、职业规划变化等,需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情形:
包括能力不胜任、严重违纪、长期缺勤等,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二、解约程序要求
提前通知:
通常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
书面形式:
需通过正式函件(如解约函)明确解除时间、原因及后续安排。
三、后续事项处理
工资结算:
支付离职前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协议终止: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明确是否保留劳动关系证明。
四、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且需遵守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不同场景(如三方协议、正式劳动合同)的解约表述存在差异,建议根据具体协议条款执行,并保留书面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