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考志愿排序规则主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
一、排序核心原则
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例如,600分考生若符合第4个志愿条件,系统将直接投档至该志愿,后续志愿不再考虑。
遵循志愿
系统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检索,最想去的院校专业组需放在前面。例如,考生填报50个平行志愿,系统会先检查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则投档,若第1志愿未满则继续检查第2志愿,直至找到匹配项或所有志愿检查完毕。
二、同分考生排序规则
普通本科批次
若总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取等级性考试3科最高分、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者同时投档。
专科批次
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同分考生顺序依次检索志愿。
艺术/体育类
综合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统考成绩,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最后按同分考生顺序投档。
三、特殊类型批次规则
顺序志愿: 校考阶段(如民航、空军招飞)实行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统考阶段(如普通高校)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 平行志愿
四、注意事项
服从调剂:若所选专业名额满员,选择“服从调剂”可能被调剂至其他专业,不服从则退档至下一批次。
志愿梯度:建议设置“冲稳保”三档志愿,确保录取概率。
以上规则综合了权威信息源,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