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职后转为灵活就业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操作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办理条件
需满足深圳市户籍或农业户口要求,且需持有有效身份证、孕妇证明(如生育证)及社保证明。
二、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孕妇证明(生育证)
- 原单位社保证明
- 离职证明(如协商一致离职)
提交申请
- 向原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转为灵活就业意愿
- 原单位审核后,携带材料至深圳市社保局或当地人社局办理转接手续
领取灵活就业证
- 审核通过后,领取《灵活就业证》
社保缴费
- 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基本医保和养老保险,具体缴费方式和标准可咨询社保局
三、注意事项
转换期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可正常享受孕期医疗报销
若需继续求职,可暂缓转接,待入职新单位后重新办理
部分地区可能对农业户口孕妇有特殊限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