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是指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的机制。以下是具体说明:
定义与流程 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各省招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及缺额,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志愿”。该志愿包含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由省招办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再次投档。
适用条件
仅适用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未录满额的院校,专二批次不设置此环节。
投档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检索院校志愿,档案投档至符合条件的首个院校,若无匹配院校则完成投档。
目的与意义
为考生提供第二次选择机会,平衡高校招生计划与考生需求,同时促进高校间的生源调剂。
总结:
征求平行志愿是高考录取的“补录”机制,考生需关注各省招办公布的缺额信息,及时填报以提高被录取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