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志愿填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志愿填报基本原则
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 志愿不再按单一学校+专业组合填报,而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个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平行志愿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时优先匹配考生填报顺序的院校专业组,且每个考生仅有一次投档机会。
二、志愿数量与类型
志愿数量
- 普通类: 广东等省份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3+证书模式35个),其他省份如河北、辽宁等设96-112个志愿。 - 专科类
志愿类别 包括普通类(本科/专科)、高校专项计划(艺术/体育/农村专项等)。
三、填报顺序与修改规则
顺序填报
本科志愿需按顺序填报,不可跳过;专科志愿按批次顺序填报。
修改限制
一般仅允许修改一次,确认后不可更改。
四、特殊规则与注意事项
保底志愿设置
建议预留1-2个录取概率较高的志愿作为保底。
平行志愿限制
若某院校专业组已投档成功,其他志愿自动失效,且不可补投。
五、录取原则补充
平行志愿检索: 按分数从高到低检索,分数相同则按考生排名择优,直至填满招生计划。- 顺序志愿特点
总结:志愿填报需结合个人兴趣、成绩及招生计划,严格按院校专业组排序,注意修改次数限制,并合理设置保底志愿。不同省份规则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