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解约函的办理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规范,确保合法合规:
一、解约函基本结构
标题 :明确标注“解约函”或“解除协议函”。收件人:
写明原签约单位名称。
正文
- 说明解约原因(如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条件成就等);
- 列出违约义务及后果(如违约金支付);
- 明确解除生效时间(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落款:
加盖单位公章/手印及日期。
二、办理流程
单位解约函
- 向原签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解约理由并附解约函(需加盖公章)。
学校审核
- 将解约函、原就业协议及学院审批意见提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 学校审核通过后,就业网站公示7天。
换发新协议
- 领取新就业协议后,到学院备案;
- 确保新协议编号、个人信息与原协议一致。
三、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协议; 单方解除
四、注意事项
解约需提前与原单位、学校沟通,避免影响新公司签约;
若涉及违约金,需保留公司开具的票据;
8月25日后毕业生需按《报到证》改签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