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编号的录入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直接录入协议书中已有的编号
位置说明
在就业协议书的指定位置(通常为首页或末页)查找编号,该编号是协议书的唯一标识。
注意事项
- 确保录入的编号与协议书上的完全一致,包括字母、数字及特殊字符。
二、通过就业信息平台录入(适用于网络签约)
登录平台
访问所在省份的高校就业信息网(如“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省级就业网络联盟),使用学号、密码等身份信息登录。
选择操作路径
- 在系统首页找到“劳动合同信息录入”或“省外就业协议书审核”等对应栏目。
- 根据协议类型(如“派遣”“自费”等)选择正确的分支。
关联协议信息
- 系统会自动关联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核对协议书中单位名称、所在地等关键信息是否与系统记录一致。
- 完成信息核对后,通过系统提交审核。
三、注意事项
单位名称规范
必须与报到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或别称。
所在地填写要求
需与毕业生未来落户地址一致,具体到区级行政区划名称,避免因填写错误影响户口迁移。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协议书中无编号,需联系学校就业办或用人单位获取。
- 网络签约时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推荐表编号或身份证号找回。
建议优先通过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录入,确保信息与官方记录同步,避免因信息差异影响后续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