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就业创业证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对象
长春市户籍人员:
需办理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
非长春市户籍人员:
需提供居住证或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二、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创业证》原件(电子证件可免);
- 居住证(非本地户籍人员)。
补充材料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生证复印件;
- 失业人员:《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 农民工:返乡务工证明;
-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纳税凭证等。
三、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登录长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劳动力登记表》;
- 上传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提交审核。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参加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就业创业证》。
四、办理时间
年审时间: 2025年3月1日—2025年5月31日(户籍人员); 常规办理
五、注意事项
在校大学生可委托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代为申领;
需定期进行年审,逾期未审可能导致证效失效;
具体材料要求以长春市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长春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