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个人档案的处理,根据就业状态和单位性质,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应届毕业生档案处理
单位接收存档 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再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转交当地人才市场托管。
自主选择托管方式
- 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凭报到证办理存档。 - 委托人力资源公司
二、在职人员档案转移
单位直接接收 提交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将档案转入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直接转至新单位。
档案转递流程
- 原单位开具调档函 →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到新单位或人才中心办理存档。
三、未找到工作(三方空白)的档案处理
档案回原籍
填写《回原籍申请表》并提交至学校就业部门,学校开具报到证后邮寄至原籍人才市场。
委托人才交流中心
在校期间可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档案,保留两年择业期。
四、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丢失或损坏: 需联系原单位补发《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并办理档案修复或补制手续。 单位无接收资质
注意事项
档案密封性:
档案需保持密封,未拆封档案不予受理。
材料准备:
办理转档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等材料。
时效性:
部分流程需在毕业后2年内办理,超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档案合规转移,为求职、社保、职称等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