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补办流程
查询证件信息
携带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网上查询《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发证机构及发证时间。
公告作废
在当地报社刊登报纸声明作废,需公示7天。
提交申请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2张近期彩色二寸照片、补证申请表及工作档案到就业局办理。
审核与补证
- 首次办理需在社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 累计补办两次及以上的需公示期满后办理;
- 补证时需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由科长签字后重新打证。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户籍所在地办理);
- 2张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1张用于打证,1张备用);
- 补证申请表(需注明丢失时间、地点、原因)。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肄业证明;
- 用人单位遗失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三、办理时效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
补证流程一般需15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补证后原证件作废,需领取新证后方可使用;
首次办理需进行失业登记,与求职登记合并办理;
不同地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就业局。
(注: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需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