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送生就业单位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保送本校升学的情况
档案与学籍归属 保送生在就读期间档案仍由原学校管理,因此就业单位应填写 原就读学校
的名称。
系统填报要求
在学校就业指导系统中,需在"档案所在单位"栏填写原学校全称。
二、保送外校升学的情况
档案转移需求
若保送生被外校录取,需将档案转移至外校。因此就业单位栏仍填写 原就读学校,而外校将作为接收单位。
注意事项
- 需提前与外校联系确认调档流程及时间,确保调档函信息准确;
- 若涉及联合培养或特殊项目,需按学校要求提供额外材料。
三、其他特殊情况
未就业学生: 若未参加工作,可填写"无"或原学校名称; 基层项目就业
四、填写规范建议
信息准确性:
确保单位名称与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调档或入学;
提前沟通:
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官方渠道确认填写要求,避免遗漏或误填。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院校的填报规则,具体以目标院校的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