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地区就业证办理的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对象
初次就业人员:
包括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16-60周岁)且未继续升学者;
再就业人员:
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社保终止证明等材料。
二、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
毕业证、学校证明或退学证明;
照片:
近期一寸或两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二)补充材料
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外出就业卡;
农村劳动力:需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失业证明等;
外籍人员:需提供工商登记证、工作证、护照、学历证书等。
三、办理流程
就业前培训(部分情况需要) 初次就业人员需到户籍或求职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培训,合格后填写求职录用登记表。
提交材料并审核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就业证》。
钢印与发证
市内办理的《就业证》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完成后即可领取。
四、办理时限
常规办理: 材料齐全情况下,一般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就业证》; 特殊情况
五、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不同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就业证办理的常规流程及常见问题,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