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推荐表中原籍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籍贯(原籍)的填写规则
定义与计算标准 身份证原籍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若祖父在出生时已落户,则以该地作为原籍;若祖父去世或未落户,则以祖父去世时或应落户的户籍地为准。
特殊情况处理
- 祖父后期迁移户口的,原籍不再变更;
- 若无法确认具体地点,可填写“原户籍所在地”或“户籍迁出前居住地”。
二、生源地的填写规则
常规填写方式
生源地通常指高考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即学生高考时户口登记地,一般与父母当前户籍地一致。
与籍贯的区别
生源地不等同于籍贯:
- 生源地:高考报名户籍地
- 籍贯:出生时祖父户籍地
三、填写示例
若某学生高考时户籍地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县,且其祖父户籍地也为该地,则:
籍贯: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县 生源地
若学生高考时户籍地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但祖父户籍地为 河北省邢台市,则:
籍贯:河北省邢台市
生源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四、注意事项
信息一致性
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等信息需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
材料佐证
若户籍地有迁移记录,建议附上户籍迁移证明;
咨询确认
不同单位或地区对填写标准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单位就业部门。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上述规则填写。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提供具体家庭户籍信息进行针对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