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信息更新需要根据当前就业状态选择正确的填报路径和材料,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升学
系统选择 在“毕业去向”栏选择“升学”,并填写后续院校、专业、入学时间等信息。
材料提交
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系统自动关联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
二、已就业
签订就业协议
若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单位接收档案,需在系统中选择“就业”,上传协议照片并提交。
未签订协议
实习期就业(有薪资)按“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填报,未就业则保持“待就业”状态。
三、已离职或待就业
更新状态
及时在系统中将“就业状态”修改为“待就业”或“离职”,并上传求职材料(如简历、面试通知等)。
特殊情况处理
- 入伍:上传《入伍通知书》;
- 自主创业:上传营业执照、创业证明等;
- 自由职业:上传网店截图、销售记录等。
四、信息修改注意事项
时效性: 部分系统要求在10月13号前提交,超时可能影响后续流程。 修改前需通过学校调查问卷核实信息准确性,修改后需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复核。 就业状态变化后需及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信息核对:
动态更新:
五、操作渠道
线上平台:通过学校官方就业信息网或“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填报;
线下渠道:联系所在学院学生科或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系统提示,确保信息与《就业协议书》或录取通知书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影响就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