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2)50 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 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 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 10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30 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 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8 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 5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5 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 4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20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 3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 12 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 5 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