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投档规则综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分数优先,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 分数优先:
按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投档;
- 位次优先:若分数相同,则根据考生在全省的位次(由一分一段表确定)排序,位次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
- 遵循志愿: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先匹配的志愿优先投档,后续志愿失效;
- 一轮投档:每个考生仅有一次投档机会,若未被投档则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平行志愿的“专业(类)+院校”模式
- 投档时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从高分考生开始检索,符合条件的专业优先投档。
二、特殊说明
批次设置与招生计划
- 普通类本科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划线,超计划部分通过征集志愿录取;
- 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均实行平行志愿,但春季高考对技能拔尖人才有单独投档通道。
退档与征集志愿
- 因不符合条件退档或滑档的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三、信息获取建议
考生需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学校《报考指南》或权威讲座获取最新政策,特别注意近年录取规则可能因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