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制度自2017年9月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目前处于"3+3"分科制阶段,具体特点如下:
一、考试模式
科目构成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等6种选择,单科满分150分)
- 选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6科中选择3科(含1门首选科目和2门再选科目)
- 总分:750分(语数外3科+3科选考科目)
分科特点 - 取消文理分科:
所有考生均需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择2科,不再区分文理科
- 等级赋分制:对选考科目进行排名后赋分,单科成绩分为21级(40-100分,分差3分),前2%考生赋100分
二、录取机制
成绩组成
-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含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与高考成绩共同构成录取依据
-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但具体占比未明确提及
录取原则
- 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结合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如学业水平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进行综合录取
- 部分高校可能对特定群体(如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等)给予加分
三、其他政策
报名条件
- 需满足"户籍+学籍"双限定要求,外省考生需增加学籍年限
加分政策
- 包括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可享加分
转学政策
- 转学考生需满足学籍年限要求,具体细则由教委规定
四、改革目标
通过"3+3"分科制和等级赋分制,天津旨在打破文理分科限制,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引导高校选拔综合素质更全面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