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属于 选拔性考试,其性质和特点可综合归纳如下:
一、基本定义
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评估高中毕业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教育机构学习资格的重要考试。
二、核心功能
选拔功能 高考通过标准化考试筛选出符合高校录取要求的学生,是高等教育入学的主要依据。
综合评价
除学科知识外,还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但学科成绩仍占主导地位。
三、评价模式
标准化与选拔性结合
高考采用标准化的闭卷考试,成绩基于学生群体整体表现(常模参照),具有甄选性。
分科与总分制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及文理综合/理综,采用750分制,具体分为语文/数学/英语150分,文综/理综300分。
四、评价理念转变
近年来,高考评价体系从单一的“知识立意”转向“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强调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结合。
五、与其他评价类型的区别
相对性评价: 通过比较学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进行评价(如排名),适用于选拔性考试。 绝对性评价
综上,高考是一种以学科知识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的选拔性考试,既是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高等教育入学的关键筛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