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期间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大创)的证明办理,需根据不同学校和项目要求准备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核心材料准备
基础文件 - 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 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 《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项目相关材料
- 项目立项证明(如学校盖章的立项通知书)
- 项目总结报告或成果展示材料
- 团队成员证明(如分工记录、合作协议等)
其他辅助材料
- 奖学金证明、社团活动证明等资信材料
- 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在读证明
二、办理流程
联系学校部门
- 向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或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获取具体要求
- 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部分地区需要)
提交审核
- 将材料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 师范类毕业生需向教育局申请,非师范类毕业生向人事局办理
领取证明
- 审核通过后,免费获得《自主创业证》或项目结项证明
- 部分学校可能提供公证或翻译服务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提前规划,避免临近申请截止日期匆忙准备 信息准确性
多渠道咨询:通过学校官网、教务处或校友获取最新指引
建议优先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具体流程,不同学校或项目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