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采用“3+3”模式,具体科目及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必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150分,外语含听力考试)
- 外语听力考试在6月8日进行,取两次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
- 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3门(满分各100分)
- 选考科目需在6月9日至10日完成等级性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
统一高考: 6月7日-8日 6月7日:语文(9:00-11:30)、数学(15:00-17:00) 6月8日:外语(15:00-16:40)
等级性考试:6月9日-10日
分上午、下午时段进行物理、思想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
三、总成绩计算
统一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计入,选考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满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