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以下主要系所和机构:
法律学系
法学院的核心教学单位,负责法学本科、硕士及博士点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是江西省品牌专业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与教学工作,涵盖非法学和法学方向。
法学研究所
作为学院的重要研究机构,承担法学理论、立法研究及应用研究任务。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南昌大学(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依托于法学院,专注于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补充说明
学院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江西大学法律学系,历经多次学科调整,2000年独立为法学院。- 除上述主体机构外,法学院还设有公共管理学系、社会学系及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部。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的描述,确保涵盖学院的主要架构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