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录取体检限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标准因院校、专业及政策调整而异:
一、不予录取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严重疾病:
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除外)、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疾病等。
传染性与精神性疾病:
结核病(未治愈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等。
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
视力矫正后仍低于4.8(医学类)、听力障碍(双耳均不达标)、慢性肝炎且肝功能异常等。
二、限制录取的专业要求
色觉异常 -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化学、药学、生物科学等专业不可报考。
- 色觉异常Ⅱ度(色盲):美术、设计、物理学等专业不可报考。
视力与听力
- 军警类:裸眼视力≥4.8(矫正视力不认可),色觉正常。
- 医学类:色觉正常,肝功能转氨酶异常者受限。
其他专项要求
- 飞行技术:视力C字表≥0.7,无心血管疾病史。
- 艺术体育类:身高、心肺功能等有额外标准。
三、政策调整与建议
放宽限制: 2025年政策明确,除上述严重疾病外,其他疾病不影响学业者一般不受限制。 专业选择建议
注意:具体要求以各高校招生简章或体检通知为准,建议提前咨询目标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