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乘坐飞机出国时液态物品的携带限制,综合民航局规定及国际航班通用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随身携带液体限制
单瓶容量限制
每位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单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总容量限制
允许随身携带的液体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二、包装与携带方式
容器要求
- 必须使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透明塑料袋,且需可重新封口。
- 若液体体积超过100毫升但容器容量不足100毫升,需更换大容量容器。
数量限制
- 液体总量超过1000毫升时,超出部分需办理托运。
- 化妆品需单独放置于透明袋中,且接受开瓶检查。
三、特殊物品处理
境外入境物品
若液体来自境外,在中国境内机场需在1000毫升以内申报,并置于密封袋中接受检查。
特殊液体限制
- 液体饮料(如饮料、牛奶等)不可随身携带,需办理托运。
- 1000毫升以内的水乳类护肤品可分装至100毫升小瓶携带,但需符合航空公司规定。
四、注意事项
若携带的液体超过规定,建议提前向航空公司咨询具体托运政策。
不同国家对入境液体有额外限制(如免税额度),需遵守目的地法规。
以上规定可能因航空公司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政策调整,出行前建议通过官网或机场确认最新规定。